近日, “寻亲少年”刘学州之死引发了针对网暴乱象的大讨论。网络暴力常常伤人于“无形”,给社会带来恶劣影响。一片谴责声中,也有人提出“法难责众”,认为“乌合之众”的网暴行为很难依法惩治。那么,“乌合之众”网暴真的就管不了吗?
网暴具有极强匿名性的特点。匿名性给了网暴者很好的保护,在网络的匿名下,人们内在的本能欲望无限放大。因为这层保护伞,给了网暴者勇气和机会,去更猖狂的攻击他人,而不会受到回击。即使有网警的情况下,匿名性也会增加搜查困难,让网暴者有恃无恐,抱有侥幸心理的态度在网络中肆意攻击他人。
网暴的发生也从众效应因素有关。从众对网暴事件的扩大有不可替代的影响,当一个客观事件出现时,很多个体都会持观望态度,外界的某种观点介入,个体或出于对该观点的赞同,或出于寻找群体归属感的需要,表现出赞同、顺从这一外来观点。而持相同观点的个体规模越来越大,对其他人会造成压力,更多个体不知不觉的改变了自己的观点,参与到群体性事件之中。许多网民会受公众号、营销号的影响,根据片面的所得信息去跟风网暴他人,这也是近年来,出现许多“反转瓜”的原因。
“乌合之众”的网暴受无责任心理的影响。个体在独处时,思想比较理智、行为有所节制,而当他以群体成员出现时,原来的责任感就会逐渐消退,无意识因素产生作用,产生法不责众思想。个体站在群体中,处于群体的保护之下,需要承担的责任被其他成员分散,自我约束感减弱,采取行动更为冒险。
为了最大幅度的降低网暴的可能,就是要弱化匿名性性的强大保护作用,进行实名注册和认证绑定,减少追踪困难,让网暴者有迹可循,从而减少网暴者的侥幸心理,减少网暴的行为发生频率。相关部门也需要对网络平台以及营销号、大v等进行严格管控,严禁发布不实消息。营销号的粉丝基础和传播能力完全能够引起一场跟风式的网暴,因此必须严加管控。
作为普通群众,我们要提高自身对网络信息的判断你能力,去控制自己的情绪,减少冲动评论的行为。让事情的趋势发酵,等待事情的经过更全面,再去判断事情的真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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